中国公民申办香港进入许可材料
2025-12-17 04:22
一、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过境香港(含返回内地),可凭有效护照、前往目的地的入境证明文件和联程机、船、车票,在港停留7日,无需办理进入许可。
二、如需更长停留期,则需提前办妥进入许可。材料要求如下:
1、在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上下载打印并完整填写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来港旅游/过境申请表》(ID1003A表)
2、彩色照片一张(4X4,黏贴在上述申请表上)
3、有效护照(有效期六个月以上,且有两页以上空白页)原件及复印件
4、有效的智利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
5、机票预订单及酒店预订单
请注意:未成年人另须提交出生证明等能够明确监护人信息的证明;如只与父母一方同行,还需提交另一方经公证的旅行授权书
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,本使馆有权签发有效期为3个月,1次或2次入境,每次停留14天或30天的进入许可。
受理时间:周一、周三、周五上午9:30-12:15
取件时间:周一、周三、周五下午3:00-5:00(须携带取证单及银行缴费回执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