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公民申办香港入境许可材料
2019-11-18 21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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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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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填写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来港旅游/过境申请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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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色照片一张(4X4,黏贴在上述申请表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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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护照(有效期六个月以上,且有两页以上空白页)原件及复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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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利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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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利长居卡原件及复印件(如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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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票预订单及酒店预订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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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方公司邀请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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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经济状况证明(储蓄存折、银行流水账单或税款收据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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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申请人无收入,需提供父母或配偶的收入证明,并附出生证明或婚姻登记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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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光/探亲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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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填写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来港旅游/过境申请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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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色照片一张(4X4,黏贴在上述申请表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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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护照(有效期六个月以上,且有两页以上空白页)原件及复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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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利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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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利长居卡原件及复印件(如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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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票预订单及酒店预订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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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系探亲,需提供在港亲友有效身份证复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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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经济状况证明(储蓄存折、银行流水帐单或税款收据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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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申请人无收入,需提供父母或配偶的收入证明,并附出生证明或婚姻登记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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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人须提交出生证明(或户口本);如只与父母一方同行,还需提交经公证的旅行授权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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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多3个月内2次入境,每次最多可停留14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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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中国护照在智利居住一年以上的华侨,可凭智利身份证、长居卡及国际机票免签过境香港并停留7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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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常办理周期为5个工作日,收费5,000比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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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时间:周一、周三、周五上午9:30-12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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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件时间:周一、周三、周五下午3:00-5:00(须携带取证单及银行缴费回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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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事部电话:22 233 98 98(建议拨打时间:周二、周四9:00至13:00、15:00-17:00。其余时间因对外办公或无法及时接听,请谅解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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